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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索 引 号 0001152802XG/2024-0013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8-12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0001152802XG/2024-0013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8-12
公文时效

互动交流关于配合办理鸿博花园项目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8-12 16:20 来源: 政府办公室

内蒙古新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房地产遗留项目不动产分户工作的部署要求,截止目前,你单位开发建设的鸿博花园项目不动产转移登记办理工作严重滞后,居民多次到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上访,信访矛盾突出。

按照《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对指定主体配合办房地产遗留问题核实意见的通知》(呼自然资字〔2023729号)文件要求及《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房地产遗留项目不动产分户登记工作的补充通知》(〔20212-133)第一条的规定:“开发企业不配合工作或因开发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无法办理不动产分户登记的,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作为申请主体办理分户登记。”

请你单位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为全体小区业主加快办理转移登记工作,逾期不配合办理,将由小召前街街道办事处代你单位作为申请主体办理转移登记,期间所产生的税费等相关费用,仍由你单位依法依规承担。

特此公告

2024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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